通讯员 甘继刚 王四清 陈镇华
为深化落实长江海事局客渡船116机制,加强枯水期客渡船安全监管工作,黄冈海事处立足现场,认真履职,及时开展渡船跟船监管,规范客渡船航行行为,确保辖区渡运平安。
11月25日上午,巴河大队执法人员深入到辖区巴河渡口,对鄂州渡0002进行了跟船检查,在驾驶室随航,认真检查了当班船员是否在“斑马线”内积极避让,是否主动发布航行动态,是否积极同过往船舶联系、是否违规操作等航行规范。跟船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本次跟船检查的情况向船员进行了反馈,指出了不足,执法人员嘱咐渡船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水位、气况变化,严格遵守恶劣气况下海事部门的禁航制度,严禁冒险航行,做好开航前自查,确保渡运安全。
11月26日上午,兰溪执法大队对辖区渡船“鄂黄冈客渡1号”开展跟船检查,强化日常间辖区渡船的安全监管。在戴家州渡口,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渡运秩序,核对渡船实际载客人数,了解近期的渡船客流量情况。随后对“鄂黄冈客渡1号”进行跟船检查,执法人员主要巡查渡船划江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及时鸣放声号,是否主动播报动态,是否在规定“斑马线”内划江等。执法人员提醒负责人和船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超载航行和“三不一违”行为发生,自觉开展开航前自查和首末班报告,保障渡船安全运营。 黄冈海事处将持续加强辖区渡船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渡船“116”机制,积极保障乘船市民的出行安全。(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