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华东 戴梦婷
11月16日,记者在团风法院了解到:该院用了将近1个月时间执结了一件二十多年前的案子。
这件案子发生于1995年11月30日,原告华某因乘坐被告雇请的司机开的车子发生车祸受伤,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团风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最终判令被告华某赔偿原告20396元。当时被告没有履行赔偿责任,原告于1996年第一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在偿还原告14000元后下落不明,一直未将剩余赔偿款履行完毕。
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这一积案成为执行人员的心头病。2017年,团风法院开展一系列行动解决“执行难”。华某于2017年9月12日向该院提出继续执行的申请,该院经审查,对本案决定继续执行。
因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过几个月的连续查控,锁定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通过查阅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动向,确定被执行人的经常居住范围,最终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以为当时双方约定赔偿14000元就案结事了,剩余款项不用再赔偿。通过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规定的解释说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直接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并将执行款交付申请人,申请人出具书面结案证明。至此,这件时隔21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