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文钦 陈瑜
11月13日,记者在武穴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武穴市机动车驾驶员陈某,为避检查,强行冲卡驾车顶行交警八百米,致执勤民警受伤,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司机陈某驾驶自己购买的二手黑色比亚迪(悬挂套牌牌照)小型轿车,行至梅川广场梅川桥路段时,遇正在此处身着警服设卡执勤的警察示意停车检查,陈某将车熄火后,想起车辆手续不全,担心被交警查扣,遂重新启动车辆强行冲卡。警察躲闪不及被迫趴在引擎盖上,陈某无视交警的多次停车示意,执意行进八百米,经法医鉴定交警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明知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为逃避检查,驾驶车辆强行冲卡,致执勤警察受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做出上述判决。(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