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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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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法院连出重拳“破冰”攻坚
2017-11-05 18:58: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程春林

 

“出发!”11月2日早上8时许,随着浠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军一声令下,浠水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吹响号角。先后出动执行员、法警50余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汪明、李云的房屋进行了搜查,共搜出人民币500元,银行卡27张,笔记本电脑1台。“破冰行动”连出重拳,极大的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现场监督执行行动。

 

规避执行—“老赖”费尽心机

 

原告谢风与被告汪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汪明偿还原告谢风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余万元。原告李明、程大、程二、程三与被告李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李云赔偿四原告因交通事故致被侵权人程河(李明丈夫,程大、程二、程三父亲)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33.7万余元。上述2案判决生效后,被告汪明、李云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执行人员在执行该2案时,被执行人汪明、李云均规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汪明接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谎报个人财产,被执行人员识破后,更是玩起了“失踪”,法院传唤就是不露面。被执行人李云则一直抵赖称自己未撞人,心存侥幸心理,拒不履行义务。致使2案都成了难啃的“骨头案”。

 

拘留搜查—措施不断加压

 

执行攻坚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浠水法院每一次执行行动就是一场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的战争。对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浠水法院打击“老赖”不手软,对虚假报告个人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汪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李云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拘留决定。被拘留后,被执行人汪明、李云仍未转变思想。拘留期间满后,被执行人汪明再次玩起了“躲猫猫”,行踪更加隐蔽。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李云及其家属仍抱有侥幸心理,毫无履行义务的意思。

岁末攻坚,破冰扬剑。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浠水法院执行措施再加压,决定对被执行人汪明、李云的住所进行搜查。11月2日,浠水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现场监督执行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袁干签发了“搜查令”,出动执行员、法警50余人次对被执行人汪明、李云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到达执行现场后,司法警察在汪明、李云的房前拉起了警戒线,维护外围秩序。执行干警、法警按分工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搜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紧跟在执行人员身后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执行局长郑学平现场指挥执行行动,用4G单系统将执行现场情况传输、报告到浠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张建军副院长根据执行现场反馈情况,对执行行动进行远程指挥,指导执行干警高效、规范的完成了执行搜查行动。

执行行动共搜出人民币500元,银行卡27张,笔记本电脑1台,执行现场秩序井然,执行人员分工明确,执行行动圆满成功。

 

震慑劝说—搜查不是目的

 

“如果你儿子不履行义务,将来你一家人花那么多钱做的房子,你孙子在继承时也会遇到阻碍,法律规定子女在继承父母财产的同时,也会法定继承父母的债务。”“拘留也好、搜查也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义务还是一样得履行。”执行人员说法释理,积极做好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

“法院是依法行事,搜查活动也很规范,并无任何不当,现在全国法院都在攻坚执行难,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执行人员一起做工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是劝说你家人赶紧把这个事情了结了吧,躲是躲不掉的。”村组干部积极劝说被执行人家属做被执行人工作。

执行搜查行动结束后,借着执行搜查活动的震慑效果,执行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一起做好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工作,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编辑 熊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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