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忠辉 阚丽莎
为进一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规范、文明办案,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日前,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搜查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搜查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和见证。
10月26日,通山县检察院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嫌疑人钱某的住宅和办公室进行依法搜查。为增加执法透明度,揭开搜查活动的神秘面纱,该院专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宋北平、焦建雄2人参与全程监督。搜查前,办案人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解释了关于检察机关对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进行法律监督的相关规定,使人民监督员对室内搜查的监督程序、范围全部知晓。
在搜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们观察发现,办案检察官首先出示了《搜查证》,主动亮明身份,并告知说明了阻碍搜查、妨碍执行公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检察官们对现场物品轻拿轻放,搜查后尽量恢复原貌,而对搜查中扣押的涉案款物,检察官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款物持有人一一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清单,注明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新旧程度等特征,并和见证人、持有人当场签字确认。检察技术人员则对整个搜查活动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搜查活动得到了涉案人员家属的配合,也受到人民监督员的好评。
搜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宋北平表示,搜查工作准备充分、程序规范、过程记录完整、查证认真仔细、取证严格手续、见证人善始善终,办案人员举止依法、行为文明、无任何瑕疵、错误。人民监督员焦建雄表示,整个搜查过程完全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全程录像,搜查前出示了搜查证等相关证件,搜查活动规范、认真。
据悉,今年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力度,在开展案件公开听证、观摩庭审以及职务犯罪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执法评查等工作中积极邀请、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搜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对消除民众对检察权运作的神秘感,起到了重要作用。(编辑 杨振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