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裴廷雪 王霄
“都说养儿能防老”,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却因子女赡养问题一直闹心。无奈之下,身患残疾的他将五子女全部告上了法庭,想用法律手段让子女回心转意,让自己能在暖意浓浓的家庭中安度晚年。
日前,罗田法院天堂法庭用融合法理情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八旬老人段水恩状告五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曾献阳像处理其他家事类案件一样,主动前往当事人村上了解案情,走访双方亲朋好友,认真梳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焦点,有针对性的提前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
考虑原告年事已高且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决定采用巡回审判到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公开审理本案,希望通过该案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然而,在庭审现场,三兄弟矛盾冲突比较激烈,特别是大儿子段传宗与二儿子段传应在赡养方式、费用和赡养顺序上争论不休,其他子女也纷纷抱怨,庭审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在稳定当事人情绪,双方当事人都心平气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法庭工作人员不断地耐心调解、细心解释,其他家属、亲戚也分头劝说下。最终,五子女认识到自己错误,一致同意调解方案:父亲段水恩由二儿子段传应赡养,其他子女每年定月按期支付赡养费。看着儿女们簇拥到老人面前的温馨画面,法官们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露出了欣然的微笑。
曾献阳:情感是家庭稳定的粘合剂,家事审判过程也是对问题家庭和家庭成员的情感治愈过程。处理家事类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对当事人的保护要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安全乃至情感利益,这样才能实现案结事了,真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