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红文 吴丽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人却偏偏将合理合法的事给弄砸了!今年以来,伴随红安县新型产业园的进一步发展,劳务债务纠纷不断增多,少数人通过暴力手段追讨债务,引发刑事犯罪案件,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
2017年6月,彭某承包了红安县觅儿寺镇某家居店的钢筋生意,因对方没有及时付清工程款,彭某便叫上十多人将该厂负责人罗某凡、罗某成和张某三人强行带到八里湾镇一水库旁,强迫三人在水中浸泡长达一小时之久,以此方式逼迫对方立即付清自己的工程款。红安县公安局觅儿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查明案情,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彭某等人刑事拘留。
8月初的一天,章某承包了李某公司的活动板房工程,因李某未及时支付章某7万余元的工程款,章某便私自扣押李某公司两台车并将李某从觅儿寺镇强行带离至武汉、仙桃两地长达两天,以殴打等手段胁迫李某向其亲朋借钱来支付自己的工程款。事发后,红安警方将涉嫌非法拘禁的章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8月下旬的一天,孟某因欠下陈某7万元钱未还,陈某便指派人将孟某强行带至八里湾镇一河边并拿走孟某身上的银行卡,胁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取走银行卡内7000余元。随后,陈某还安排人将孟某拘禁在红安县某宾馆内轮番照看,让孟某想办法还清剩下的欠款才能将其放走。孟某趁照看人睡着之际报警,红安警方遂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陈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接踵而来的各类讨薪讨债者因一时冲动,最终把合理合法的诉求变成违法犯罪行为,让自己受到了处罚。在此,红安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遇到恶意欠薪,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先尽量收集和保留务工证据,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相关单位递交投诉信。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