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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鹅”苗下乡骗财 英山群众一路举报破局
2017-09-19 23:25:1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讯员 漆正刚 陈闯


    前日,正在参与安保执勤的英山县公安局孔家坊派出所负责人朱礼接到周围群众举报称:“有两名中年男子骑两辆二轮无牌摩托车,刚刚拉着很多 “鹅”苗朝孔家坊乡父子岭方向去,疑似近期送“鹅”苗帮搭棚子骗取饲料钱的人”。

    朱礼听闻后与民警陈棒和一名乡政府工作人员驱车父子岭方向,并在“微信孔坊”微信平台发出预警提醒父子岭方向的村干部注意观察此类型人,如若发现立即报告派出所。警车行驶在父子岭方向一路上问过往车辆以及住户均反映未看到此类型可疑人。

    正当民警准备继续参与安保活动时,陈湾村村主任打电话说有此拉“鹅”苗可疑二人在父子岭水库附近准备向群众送“鹅”苗并承诺第二天送饲料并已经将二人拦住,三人再次折返报案地途中,其中嫌疑人趁乱逃跑,等民警赶到时发现一白发操蕲春口音的所谓送“鹅”苗人已被群众团团围住,民警在乡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周围群众配合下依法将可疑人口头传唤至孔家坊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查被带至功能区的可疑人叫姜某根,现年59岁,蕲春向桥人,在2017年8月份到9月份伙逃跑的汪某生(男,现年47岁,蕲春张榜人,有类似诈骗前科)骑摩托车到英山县偏僻贫困住户以公鸭苗冒充“鹅”苗,打着扶贫的幌子送几百只“鹅”苗到贫困户手中,承诺如若接受“鹅”苗第二天送技术帮搭鹅棚,请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待“鹅”长大之后上门收鹅毛并送成鹅饲料,但是小鹅饲料要拿“鹅”住户给钱购买。

    汪某生和姜万根收到所谓饲料钱迅速逃离,并没有打算做后续行为,贫困户拿到所谓“鹅”苗不易成活(公鸭苗在养殖厂属于“废品”),出现大面积死亡。二人用此方法在孔家坊乡四顾墩村骗取受害人尹某现金800元,在金家铺八里山村骗取受害人刘某现金2000元。

    姜某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经报局法制科以及局领导审批,决定给予姜某根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现已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日前,孔坊所民警与各乡镇兄弟所发出预警,并迅速传达各村各组,如若遇到类似以“扶贫”送鹅苗的人员出现,请村民立即拦住并报警。(编辑 熊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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