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甘婵
8月21日,浠水法院清泉法庭办案人员来到黄冈市鄂东监狱,在监狱内开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
原告程某诉被告魏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魏某羁押于黄冈市鄂东监狱,主审法官徐娟与监狱方取得联系后,向被告魏某送达了相关的诉讼文书材料,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和监狱部门的意见后,决定在鄂东监狱进行开庭审理。
办案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主审法官徐娟研阅案卷、准备庭审提纲、开具介绍信,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庭审前,办案法官询问被告是否需要答辩期和举证期,被告说不需要,对事实都认可并同意了立即开庭。主审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核对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后,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过主审法官徐娟耐心协调,原告程某与被告魏某当庭达成还款协议,调解文书当庭打印后送达双方当事人,顺利结案。(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