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公宣
红安县公安局金沙派出所缜密侦查,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搜查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吴某系红安县高桥镇曹门村个体副食经营店店主。2017年8月12日晚7时许,吴某发现其副食店内有几件啤酒被盗,遂怀疑为邻村村民吴某某所为。次日上午7时许,吴某一人来到吴某某家,未经同意,用脚踢开大门进入屋内。吴某某否认偷了吴某的啤酒,当场怒叫“给我出去,给我出去!”并拿出手机报警。吴某拒不离开,叫嚣:“我是找我家的东西,不用报警吓唬我!”当即启动手机照明灯,“搜查”了吴某某家的客厅、卧室、厨房……为找出被盗物品,吴某甚至搭上被害人家里的木梯,进入其家屋顶阁楼搜查。大约40多分钟后,吴某终因捉赃未果才自行离开。
案发后,被害人吴某某认为吴某为了查找被盗物品,非法对自家住宅进行搜查,涉嫌非法搜查罪,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打击。同时,要求嫌疑人吴某赔礼道歉,恢复其名声,给予一定的经济损失补偿。
8月19日下午,办案民警在红安县城关镇迎宾大道某工地将吴某抓获,经讯问,吴某交代了其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犯罪事实,目前吴某因非法搜查罪,被红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当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犯时,应采用合理合法的诉求渠道解决,而不应鲁莽行事,伤人害己,最终从被害人沦为犯罪嫌疑人。(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