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 (李子云)11月23日,黄石港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黄石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向本次常委会报告了区检察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该院工作高度肯定,审议并全票通过本次报告。
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给予犯罪分子经济上的制裁,一方面可以摧垮犯罪分子赖以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可以弥补生命刑和自由刑的不足,起到更现实的惩罚与教育作用,达到预防、惩罚犯罪的目的。财产刑执行事关惩治、预防犯罪的效果、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及司法公信力维护,然而长期以来,重实体刑轻财产刑的思想根深蒂固,财产刑执行率低、检察监督力度不强等问题一直存在,2016年以来,该院转变思想,整合力量,从基础性工作入手,摸清法院财产刑判决及执行情况,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内外协作,从法院违法多发点、易发点出发,监督了一批有影响的财产刑执行案件,2016年10月以来共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8件27人,涉案金额635.802万元,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报告作出后,区人大常委会常委及委员们对该院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一致表示赞成,全票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庭湖表示: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抓得好、抓得实、抓得准,已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行政检察监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两项专题汇报,法律监督效果显著。他指出,检察机关要针对财产刑执行比率低的情况加大监督力度,扩大财产刑执行监督社会效果。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华对该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一项新兴业务,检察机关本次专项汇报也是对人大常委、委员的一次法律宣传。他表示,检察机关发挥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能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也有利于扩充政府财政收入,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区检察院要深入研究财产刑执行率低的原因和对策,2018年要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力度,努力开创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新更大贡献。(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