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李子云 叶萌)近日,黄石港区检察院联合区法制办与辖区内10家区直行政执法机关、6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意见从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报备、检察建议回复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8月25日,该院检察长曹中启向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就行政检察监督作了专项汇报,详细汇报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该院《并于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2017年8月31日专门下发《黄石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港常发[2017]24号]),对该院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区政府、区内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接受、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为推进落实《黄石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该院草拟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初稿,内容涉及公益诉讼开展范围、执法信息共享等各个方面,并创新性地提出要把接受行政检察监督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评定行政执法机关年终考核等级时应当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在信息共享、案件报备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该院根据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确定了包含有13条内容的正式文本。
2017年11月17日,黄石港区10家区直行政执法机关、6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与该院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
本次会签标志着该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为增强区辖范围行政检察监督刚性提供了机制保障,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科学谋划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促进了法治黄石港建设。(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