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杨运红)12月27日上午,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在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审议。
2017年,大冶市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4届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在“服务百强大冶、打造百强检察”既定目标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邓中钢检察长在报告中说,2017年,大冶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大冶市经济发展,各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工作,严厉打击针对非公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34人,严肃查办向非公企业“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职务犯罪10人。
二是围绕绿色发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6人,起诉7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3人。
三是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03人、起诉701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涉枪涉毒、盗抢拐等犯罪192人,起诉206人。
四是关注校园安全,依法惩治校园欺凌暴力犯罪3人,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市8所学校普及法律知识,预防校园暴力,受到1万余名师生、家长普遍欢迎。
五是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6件33人,其中大案要案23件24人,副处级以上干部8人,办案数量创历史新高。立案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17件17人,同比上升31%。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三个大冶”建设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之年,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邓中钢检察长说,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的各项决议,诚恳接受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新时代、聚焦新方向、开启新征程、展现新作为,为建设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