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 (记者 彭小陛 通讯员 曾琼) 7日,记者从市检察院“喜迎十九大 正义东楚行”主题系列宣传启动式上获悉,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碧水蓝天,去年以来,提起公讼案件9起,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份,纠正其违法行为,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市检察机关自2015年7月起,将目光瞄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领域,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监督纠正了一批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015年5月至去年10月,阳新县某建材公司在长江河道内的滩涂修建沉淀地进行石料水洗生产,生产废水和污泥直接排入长江,并擅自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渣土。阳新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并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后,对县水利局发出整改检察建议,水利局对该公司处罚后未能整改到位,遂对该局提起公益诉讼。去年12月24日,县水利局在长江水域生态保护中怠于履职案,被提起公益诉讼。今年4月14日,该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阳新县检察院当庭胜诉,判决县水利局违法,督促其纠正。目前,违法堆放在长江河道上的渣土正在被逐步清理,被破坏的长江河岸正在恢复当中。
此外,大冶市检察院诉大冶市国土局、西塞山区检察院诉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黄石港区检察院诉黄石市林业局等一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纷纷落地,均认定相关行政机关违法,判令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办理一案、震慑一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公益诉讼的重要目的。大冶市国土局局长雷新水说,公益诉讼制度倒逼行政机关堵塞漏洞、规范执法,对国土部门震动很大,他们非常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今年已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国文介绍,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公益诉讼主要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瞄准这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发力,体现了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追求,这也是黄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