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事关社会平安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管人头”的重中之重。江陵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细致、扎实、持续、深入的工作,今年累计救治严重精神病患者497人,其中,治愈出院462人,在院治疗35人。实现了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均得到妥善治疗,城乡街头没有一名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没有发生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有效破解了精神障碍患者被家属长期关锁、肇事肇祸、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难题,成功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大提升。
完善措施,实现救治管理“一条龙”
认真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江陵县采取查病历档案、登记台账、信息资料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方式,对纳入全国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患者实行随访跟踪,对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中掌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逐一回访,对辖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和流浪人员中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逐一筛查、复核。共筛查出精神障碍患者842名,对基础信息进行了采集登记,特别对其中497名易肇事肇祸的患者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患者进行经常性跟踪随访,并将有关救治救助工作的最新信息及政策资源,及时传达和提供给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群体,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准确分类,做到一个类别一种方案。采取专业鉴定和社会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对筛查出来的患者进行分类建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易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集中收治,做到“应收尽收”;对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政府包干,做到“应治尽治”;对城乡流浪的“三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治和救助,做到“应管尽管”;对治愈回家的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定期复诊、电话回访、上门随访等方式,做到“应访尽访”。
全力救助,做到决不遗漏一人。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救助体系,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以乡镇为单位将病人送到专业医院进行救治,直至符合出院条件,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及时送至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并进行随时跟踪。针对不同患者、不同家庭、不同困难,用好、用足医保、社保、低保、救助、捐助、补贴等政策资源,及时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就医、就学、就业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经过治疗、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适时适度开展康复训练,提高自理能力和动手做事能力,促进他们逐步融入社会。
强化责任,打好部门联动“组合拳”
精神障碍患者自我疏导能力弱,其受社会心理因素影响更大,易产生不良行为的“模仿效应”,也极易因情绪受刺激导致发病犯案。做好精神病人的救治管理工作,涉及个人、家庭、社会方方面面,必须强化责任、形成合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方能见成效。江陵县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规定凡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任务,也是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江陵县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优势,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县、乡两级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精神病人救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乡镇确定专人负责精神病人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逐人建立监管小组,督促、帮助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对流浪精神病人进行送治,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公安机关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管控,配合开展送治、救治工作。卫计部门负责监测、鉴定和救治工作。人社部门按政策落实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人就业。财政部门负责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村、社区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目前,江陵县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手、群众参与、良性互动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的工作格局。
落实经费,保证所有患者“零负担”
为切实兜好社会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江陵县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设立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有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治,按最高额度报销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后,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按大病予以救助,经费仍有缺口的,由民政、卫计、残联等单位按规定分别予以1000元、1000元、800元/人/次的标准兑现到位,不足部分从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专项基金中补齐,确保所有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
夯实基础,严防服务管理“一阵风”
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仅仅是管好眼前肯定不行,必须建立管长远的机制,才能确保管好、管住、管出效果。
强化日常治安管理。公安、卫计、民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交换、整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组成由社区(村)干部、民警、医生、治调主任、网格员、监护人等多方联动的管理服务专班,按照一人一专班、一人一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监护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部位防控,切实加强居住地、医院、救助站等各地点防控,严防脱管漏管,做到无缝衔接,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江陵县坚持长效运作、常抓常态的理念,制定了《江陵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办法》,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了救治管理对象、程序和职责,完善了筛查、登记、报告、随访、监测、预警、救治、救助等机制,规范了救治程序,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目前,江陵县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是保持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特殊人群中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最大的一部分,是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重点,也是难点。江陵县积极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不仅保障了精神病人的基本权益,还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环境,特别是广大群众“一感两度”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