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要求分类引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014年9月19日,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在武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湖北省6岁到25岁的青少年约有1176万人,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164.4万人,约占全省青少年总数的14%。
赵斌强调,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要加强调研,及时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寻求统筹协调解决的思路;要分类引导,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目标特性,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整合资源,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人才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专业服务。
会议上,武汉市硚口区预防办、十堰市竹溪县综治办、荆州市沙市区民政局、孝感市中级法院做了交流发言。
武汉市硚口区预防办:多措并举推进青少年服务管理
近5年,硚口区未成年人犯罪由87件132人降至27件41人。2010年,该区被确定为全省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区。2014年,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第一轮推开情况考核中,硚口区名列前茅。
1、着力夯实基础,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发挥预防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动态数据库,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重点青少年电子动态档案。将预防工作纳入全区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设立全市首家“青少年刑事检察科”和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中心;10家青少年服务站、12家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126家青少年学校实现社区全覆盖。引进5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全区所有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着力建设以青少年事务社工、政法专业人员、学校教师等为核心,道德模范、专家学者、“五老同志”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帮教队伍。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预防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预防各成员单位作用,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的预防体系。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针对闲散青少年做好“主动预防”。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做好“临界预防”。
3、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预防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了法治文艺轻骑兵、“心灵氧吧检察官工作室”、“流动花朵法制教育园地”等一系列预防工作品牌。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特长,探索建立“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长效机制,建立“面对面工作室”集中反映青少年诉求,解决了多位青少年家庭廉租房和就学、就医问题。
竹溪县综治办:注重预防降低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竹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努力减少、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和条件,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数量和人数呈下降趋势,由2012年的387起140人下降到2013年217起62人,成效明显。
1、注重家庭教育。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家长讲座、家长会等形式,提高家长亲子教育能力。广泛开展“文明家庭”、“零家庭暴力”等创建活动,弘扬文明风尚,使青少年在文明、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2、改进教育理念。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统一聘请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授课有保证的法制副校长到各学校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的考核评比项目。
3、加强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竹溪县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文化部门对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严格管理,查处违规经营网吧,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收缴淫秽、色情的卡通画册和“口袋本”图书,尽力清除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文化环境。
荆州市沙市区民政局:三社联动提升青少年社会服务水平
沙市区是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53个,常住人口64万人。近两年来,该区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入点,积极转换资源配置方式,扶持成立青少年社工服务机构,探索社工、义工、从工三联动模式,不断提升社区青少年服务专业化水平,王板桥社区“青童家园”、文星楼社区“类家庭”、社区“四点半课堂”等青少年社会项目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沙市区拥有社区青少年专职社工42名,直接服务低保、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和青少年3000多人,辐射人群达2万余人。
近年来,该区大力推动专业社工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发动全区社会工作者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对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目前,沙市区已取得社工专业资质的人员有41人,其中助理社工师29人,中级社工师12人。同时,该区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与长江大学“联姻”,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长期输送专业社工人才协助指导社区机构开展青少年服务,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该区依托长江大学“四叶草”社工服务机构的专业资源,成立了沙市区王板桥社区“青童家园”社工服务站,并结合区情实际,在全区15个社区试点开展“四点半课堂”青少年服务项目,初步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青少年社工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了包括服务流程、工作守则、学习制度、社工职责等制度和青少年服务人员花名册、协议书、通知书、签到册、活动记录等基础台帐在内的一系列社区青少年管理制度。并大力推行青少年思想汇报、活动参与、学习分享“三个定期”制度,有效规范了服务,促进了工作开展。
通过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以社工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义工为补充的社区青少年社工服务新模式。创造了“零距离”、“全覆盖”、“无差评”、“一对一”四项工作法。在发现和接受青少年服务对象时,立即进行一次专业诊断、联系一个志愿者、每周开展一次服务;全面建立社区边缘青少年信息库,实行个案管理;在社区青少年中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获得社会的认同,树立个人尊严感,消除社会标签,树立正面形象;由社工牵头,成立以辖区教育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义工和亲朋好友为主的服务小组,及时了解辖区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做好预警预防,由社工组织边缘青少年及其家属结成亲情对子,一对一帮教,进行心理治疗,重树生活信心。
孝感市中级法院:创新少审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
孝感市中级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于2007年7月,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审判原则和方针,加大提前预防、审中教育和判后帮教工作力度,效果良好。2011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二批未成年人综合审判试点单位。该庭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1、立足审判超前教育。该庭法官们走进学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全市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社区普法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辨识能力。与所在一宫社区联合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和“社区矫正点”,设立“青少年维权宣传栏”。
2、创新工作审教合一。不断创新少年审判模式,努力做好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庭前调查,将调查情况作为量刑的参考情节,以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区别对待和教育挽救的目的。庭审中,以“圆桌法庭”审判形式,充分体现“寓教于审、审教合一”的少年刑事审判理念。并制定了有关回访跟踪帮教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做到承办法官定期回访,促使未成年犯养成良 好的道德习惯和行为准则,帮其解决实际困难,增强矫正效果。同时,结合心理干预科学矫治,加大心理干预与矫正力度,增强教育改造成效。
3、构建预防体系形成合力。在努力完善矫正制度,遏制再犯罪的基础上创新观护制度,完善“两条龙”帮教工作机制。去年,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工作细则》,聘任了10名社会爱心人士为社会观护员,运用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观护,最大限度地关心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同时主动联络构建预防犯罪社会网络,注重加强与当地预青办、综治办、共青团、关工委、学校、社区的沟通与联动,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健康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