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洪 肖梦阳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对不少人来说,知识产权是抽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似乎只是政府、法院或侵权、被侵权方的事儿。
据统计,2014年,襄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共受理了117件知识产权案,今年以来受理了27件。在襄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被法官们评价为最“高冷范儿”的法庭。其实,2013年4月,襄阳市中级法院才正式组建知识产权庭,管辖审理襄阳市、十堰市、随州市的专利纠纷案件以及襄阳市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以及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涉外民商事二审案件。“目前,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相关概念、司法保护等认知不够。法院的工作除通过依法判决纠纷之外,还在于通过发挥司法的引导功能,引导公众如何维权及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襄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童斌表示:“其实知识产权离我们很近!” 销售假冒酒获刑
宜城女子李某开了一间烟酒行。去年1月,王先生从她的店里购买了207件“十二年陈酿白云边”白酒,价值近11万元。之后,王先生将其中的97件酒抵账给别人,结果被告知是假酒。去年3月,王先生报警将李某抓获。
经鉴定,除王先生发给员工的60件酒已被喝掉未追回外,剩余的147件酒均为假冒产品,侵犯“白云边”注册商标专用权,价值7700余元。
近日,该院知识产权庭审理此案认为,李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既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破坏了我国的商标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
“这起案件是我们庭于去年实行‘三审合一’审判制度后,审判的首起刑事案件。”童斌介绍,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就是将涉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而改变过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由相应的刑事和行政审判庭审理的做法。
童斌说,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由精通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法官统一审理,不仅能避免审判权限交叉重叠、审理标准不一等弊端,还能优化知识产权的审判资源,实现对知识产权多重的救济和全面的保护。总体而言,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也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
知识产权离你不远
“穿的衣服、喝的饮料、背的包都有品牌。如果你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人们依据的就是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说起知识产权与人们日常生活的相关度,童斌说,当下,“山寨”“傍名牌”现象随处可见,由于很多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当事人大都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已经侵权。
著作权是公众认知度较高的知识产权的另一保护领域。“我们打开电视,或者上网,都是在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童斌说,如果稍加留意会发现,我们买的CD唱片,背后通常印有“版权声明”;在网站上看到的文章有的会在末尾处注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去KTV点唱的歌曲,必须拥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授权;在网上下载音乐或文章,开始需要付费;而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著作权人,这个主体并不特殊。“我们身在充满创造发明的社会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与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结合得无比紧密的话题。”童斌如是说道。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