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叶胜生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于2001年在武汉市成立,是直属湖北省司法厅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和信”名源于言行中和,处事守信。即:以“中”为要,秉法执业;以“和”为贵,团结共进;以“信”为本,勤勉尽责。自成立以来,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以“高层次、专业化、规模化”为努力目标,面向境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高素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肯定。多次获得“湖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湖北省‘AAA’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09年8月获得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的“07—08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省内唯一一家获得此荣誉的律师事务所。 一、树立群众观念
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为指导,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该所谢景斌律师,积极参与恩施州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接访过程中了解到上访人刘建民已85岁高龄、远居鹤峰山区、出行困难的事实之后,与曹亦农律师一起到刘建民家中进行实地考察,并为刘建民送去了自费购买的粮油等生活用品。刘建民一案跨时长达60年,化解难度大,但谢景斌律师不辞辛劳,在鹤峰进行案件调查之外还积极与当地政府、档案局沟通、协商,为维护刘建民的合法权益做最大的努力。最终,刘建民上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理每一件法律事务。
二、提供优良服务
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始终坚持办事耐心周到,态度诚恳真挚,用语文明有礼。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从思想上深挖“四风”积弊,在行为中克服“四风”积习;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努力推动律师行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该所刘小军律师、陈小利律师参加湖北电视台经济频道“有理大家谈”节目录制工作,节目播出后得到电视台及观众好评。郑亚军律师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被汉阳区钟家村社区誉为“社区服务志愿者明星”。人民群众和客户的满意是本所律师矢志不渝的追求,人民群众和客户的满意更激励着本所律师诚信执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争做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
三、坚持诚信立所
职业道德建设是诚信律所的基础,律师执业纪律是诚信立所的首要,律师执业能力是诚信立所的根本。中和信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支部针对律师职业特点,深入开展成型教育,完善诚信执业制度,建立了律师和律所诚信档案,加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评议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有主题、有发言、有记录;设立“党员律师示范岗”,实行党员公开承诺,以党员为骨干,打造诚信立所的社会形象。该所郑亚军律师在律师执业中一直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诚信服务。执业17年来,他先后担任30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数百件,得到了委托人、法律顾问单位和司法机关的一致好评。
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将始终恪守追求公正、竭诚服务、勤勉尽责,并以其强大的专业实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事务所。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