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6月15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法治专题讲座,为该局宣讲公益诉讼法治知识,红安县税务局中层以上干部4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宣讲活动中,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首先从检察公益诉讼的起源与发展、检察公益诉讼的含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结合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案例进行剖析解读,以案释法,指出了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公益诉讼与税务机关的紧密联系,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
接着,吴志刚就税务机关应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二、要积极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并按期回复;三、要加强沟通,对于检察建议内容有异议或整改难度较大不能按期完成等情况,要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反馈。
吴志刚最后强调,双赢多赢共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新的法律监督理念,理性、平和、文明是红安县检察院一直坚持的执法理念,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根本目的,他希望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要重视和支持公益诉讼,正确对待检察建议,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参会人员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税务局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这场公益诉讼讲座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将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严格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用工作实际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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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