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法治思维,5月13日,大冶市税务局殷祖税务分局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走进湖北铭振古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振古建)开展了“典护民企 与税同行”主题普法活动,将民法典学习融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图为企业人员介绍古建工艺
铭振古建是大冶市第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仿古建筑预制构件、模具的企业,是该行业内第一家注册斗拱产品商标的厂家,也是斗拱构件行业商品化的创建者,公司占地面积60亩,现有员工200多人。
“民法典中其实有很多税收知识,比如房产土地交易中的税费,应该由谁缴纳呢?《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个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由取得收入一方缴纳,契税由承受房产土地一方缴纳……”在铭振古建公司会议室,税务干部化身为普法宣传员,就合同签订、劳务用工等事项向企业人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的税收知识,努力让纸面上的民法典“活”起来。
图为普法活动现场
“我们公司准备购买一个仓库存放模具,对方说希望先签订仓库转让合同,后期再办理过户手续,交付我们公司使用。请问这样有什么风险吗?我们需要缴纳税款么?”在普法现场,铭振古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名主管好奇问道。
“您好,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另外,由于您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半的政策!”
在普法课结束后,企业就日常经营中的涉税难点、员工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等内容进行提问。税务干部从政策的最新变化、优惠的主要内容一一予以耐心解答,并搭配相关案例讲解,现场辅导32名企业职工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此次活动收获很大,不仅帮助我们了解了民法典的概念和相关规定,同时也帮助我们精准掌握税费优惠政策、防范了税收风险,我们一定会准确理解并用好、用准优惠政策,为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和促进经济发展贡献企业力量。”湖北铭振古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罗振表示。
依法治企是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大冶市税务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做民法典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践行者、宣传者、维护者,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及涉企惠民政策解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