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5 21:19:4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年来,黄梅政法系统将执法规范化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守住最后一道防线的基层工程,通过“三抓”,做到严格执法不缺位、公正执法不错位、规范执法不越位、安全执法不失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执法监督工作先后被湖北省委政法委及黄冈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
抓清单及公开,普及“阳光司法”。政法各单位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责任制和司法责任追究制,出台《岗位业绩考评办法》和《相关主体司法权力清单》,完善司法错案追究和法官惩戒机制,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倒逼执法人员公正高效办案。建立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推进阳光执法司法。
抓培训及评查,遍及“能动司法”。坚持日常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典型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广大干警“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的法治定力;围绕“现场取证、法庭质证、非法证据排除”,加强专题培训,经常性地组织办案干警参加庭审旁听,提高依法取证能力,确保办案质效。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制度,共评查案件1714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报,确保案件质量不因审判任务加重而下降。
抓评议及监督,触及“公正司法”。政法各单位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联络,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加会议、旁听庭审,抓实“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熊文胜 张飚 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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