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5 21:17:5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今年以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相关部署安排,使检察建议体现刚性、做到刚性的要求,通过检察建议工作“三化”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案件化办理
要求案件化办理检察建议,每份检察建议必须有清晰的责任主体,明确检察建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是相关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对检察建议的内容负责,对检察建议撰写、宣告送达、反馈落实各个环节负责。案件的承办人同时作为检察建议的第一责任人,既可以加深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整体理解和全局把握,也能约束案件承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检察建议,以实现“通过吸取个案教训实现解决社会共性问题之目的”。
规范化撰写
该院要求所有检察建议的撰写都要经过“调研—分析—讨论”三环节。要求检察官利用自身的法学知识和办案经历,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对发案对象、单位、行业进行深入的思考、研究、调查,树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建议权”的理念,做到“办一个案件,了解一个领域,解决一些问题”。同时,明确检察建议的审批责任,检察建议的发出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统一格式和文号,确保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程序性。为了加强规范性,该院组织各部门学习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评选的通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等文件,要求组织干警学习,掌握适用范围、调查办理和督促落实、监督管理等具体规定,提升干警重视程度,同时学习掌握规范格式、文书印制、封皮印制等内容。为了促进检察建议的规范性,该院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度,将优秀检察建议作为部门考核的一个重要加分项目。
精准化监督
该院建立了检察建议督促落实过程中的“两跟踪”,即跟踪整改效果、跟踪整改进度,防止“一发了之”。加强与发案单位的沟通联系,引起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确保检察建议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地生根。送达检察建议时,一般是与案发单位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在联席会议上通过宣告检察建议的方式送达。同时,强化检察建议反馈工作,及时跟进发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回访,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能够收到“有发必行、有行必果”的良好成效。为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近期该院开展了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监督活动,对近两年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核查。
(熊毅 邬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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