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5 20:58:2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6月5日,罗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五检察部联合向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的亲属公开答复司法救助办理结果,告知为其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款3万元。
去年,罗田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第一检察部未检检察官办案中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被害未成年人系单亲留守儿童,与姐姐一同长期寄养在亲戚家中,其父亲身体残疾,收入不稳定,三人生活困难。在办案同时,未检检察官思考,如何既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罪犯,又给被害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他们依法向本院第五检察部移送了这条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第五检察部收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主动审查机制。为缩短救助周期,控申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案件司法救助与审查起诉同步进行。
经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该起案件的被害未成年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检察官将申请国家救助的权利以及所需材料告知被害人亲属,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6月5日,罗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五检察部来到被害人居住村部,在镇、村相关干部的见证下,检察官公开答复司法救助办理结果,听取申请人(即:被害人亲属)的意见,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态。
被害人亲属表示,非常感谢检察官对孩子们的关心爱护,让他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是充分践行司法为民,法治关怀的检察产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坚持对未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让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司法救助温度、温情和温暖。
(熊文胜 王章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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