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1:35: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根据财税﹝2020﹞58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
据悉,此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崇阳县税务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及政策标准全面落实到位。
12月14日上午,崇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森带领县局机关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业务骨干前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水利局,就征管工作划转的征缴范围、对象、标准等具体细节进行商定。针对相关部门的反映的痛点、难点,及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向市局进行反馈,以便作进一步商讨。
税企双方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群策群力,理顺相关程序、政策数据、划转系统等关系,建立台账,对标对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收入统筹,人员、工作做到无缝对接,为即将到来的第一个划转征期做好各项准备,平稳有序地推进划转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魏柳椰 刘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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