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秦某请求撤销团风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团风县公安局政委余建林作为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
3月28日上午8时许,团风县水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打砸正在施工的挖掘机,阻止施工。团风水陆派出所遂派民警前往现场,发现挖掘机的挡风玻璃被砸破,秦某手持木棍站在挖掘机前面。派出所民警经勘验现场、询问证人、提取作案工具等调查证实后,遂口头传唤秦某至团风县水陆派出所询问调查。秦某称看到有挖掘机在其弟弟秦某军的菜地附件施工,秦某以挖掘机挖起的土渣碎砖洒到了旁边其弟弟菜园为由,捡起一根木棍将挖掘机前挡风玻璃砸碎,财物损失价值为4400元。团风县水陆派出所对秦某作出拘留十二日的治安处罚。
该案立案后,麻城市法院综合审判庭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应诉工作,审判长章广军带领合议庭成员与团风县公安局、团风县政府分别取得联系,要求相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团风县公安局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答辩。团风县政府就行政复议程序进行了答辩。
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麻城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院深入推进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为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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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