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通城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组织隽水所、大坪所、五里所社区矫正对象,在县司法局六楼开展“绿色行动 共建社会责任”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社矫局以身边案例《黎某违规野外用火被刑责》,提醒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倡社区矫正对象在清明期间,积极行动,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集中教育学习现场)
社矫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故事》,倡导社区矫正对象义务植树,以此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环保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社区矫正对象植树)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旧习俗,践行文明祭祀,参与植树造林,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杜冰慧 晏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