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所长很‘拐’的。”谈到茶庵岭司法所所长姚锦星,大家会笑着这样评价,但更多的是说她认真负责、能力过硬,这个“拐”字,其实来自她对工作的雷厉风行、对职责的坚守担当、为群众的一片真心。曾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的她始终充满正能量,在工作中坚持调解矛盾冲在前,社矫安帮做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人如其名,姚锦星用自身的星星之光点亮了基层法治明灯,不断为基层法治建设散发着自己的光芒。
倾心调解,她是人民群众的“北斗星”
今年年初,一大群农民工围着他们的包工头张某来到了茶庵岭司法所,申请司法所能够为他们的欠薪纠纷进行调解,“今天这钱你必须给我们,别想再拖了!”面对怒气冲冲的农民工们,所长姚锦星立即把他们带到调解室坐下,分别给他们递上一杯热茶,让他们尽情的宣泄心中的苦水。经过一番发泄,愤怒农民工们也渐渐平静下来,随后姚锦星安抚了农民工的情绪,表示会帮他们解决问题,接着询问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并不是我们故意找他麻烦,这钱从去年拖到现在了,过年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拿到钱,前段时间他(张某)拿到工程款就回老家装修他的房子,一分血汗钱没给我们,实在太过分了...”原来张某曾雇佣这几位农民工粉刷某酒店外墙,按照天数结算工资,一共欠两万左右的工资没有支付给农民工们,而农民工们三番五次给张某打电话,一直处于关机或打不通的状态,这次恰好遇到了张某,便将他带到司法所请求调解,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姚锦星从农民工的角度向包工头张某讲述农民工生活工作的不容易,并且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们辛辛苦苦地在外墙吊篮上干粉刷,理应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在姚锦星从法、理、据、情相统一的调解劝说下,包工头张某对自己拖欠工资的行为感到惭愧,同意在端午节前将欠农民工们两万左右的工资支付到位。调解结束后,姚锦星始终放心不下,多次给农民工们打电话回访询问工资欠款是否履行到位,当听到农民工们已经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血汗钱后,她心中的石头才终于落了地。

人民调解有着“东方之花”的美称,姚锦星总说,“老百姓来了,我们要做到‘四个一’:要给老百姓一把椅,一杯茶,要有一张消烟除尘的婆婆嘴,一颗感化当事人的菩萨心,方能使怒目相对的他们握手言和,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我们在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
倾情帮扶,她是特殊对象的“启明星”
贺某是一名因精神分裂症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初次报到时,贺某沉默寡言、眼神躲闪,将自己封闭在内心的世界中。作为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姚锦星,多次走访其亲属、邻居、社区了解他思想、生活、按时服药情况,多次开展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劝导贺某放下心理包袱,敞开心扉,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对待人生。通过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贺某渐渐开朗起来,病情也得到稳定,贺某开始在集中学习与公益活动中主动和大家交谈,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讲述自己的心理状态与生活情况。因为贺某身体的特殊性,需要每季度前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院进行复查,而贺某贫困的家庭又无法支付起检查和治疗费用,姚锦星主动向民政部门为贺某申请困难救助金,并且上报司法局为贺某报销医院复查的相关费用。另外,为了让贺某更好融入社会,防止自我封闭与社会脱节,姚锦星为贺某介绍了一份在某文具厂从事包装的工作,在补贴家用的同时,也让贺某找到了自我存在的价值。

刑满释放人员王某,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因自己刑释人员的身份找工作处处碰壁,牢骚满腹的他想要继续“重操旧业”,姚锦星通过走访了解情况后,立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开启新人生应当对自己负责,对老婆孩子负责。在司法所的帮助下,王某顺利入职了一家公司,但因王某所犯的罪行,被银行列入了失信黑名单,无法为王某办理工资卡,王某再次心灰意冷。姚锦星得知后,立刻带着王某辗转各家银行和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均被告知没有权限处理,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姚锦星想到是否可以使用以前办理的银行卡,果然王某曾还有一张农行的银行卡没有被封冻,在努力协商下,银行同意在限额的条件下允许王某使用该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使用,王某感激地说到:“太谢谢姚所长了,如果不是您,我说不定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以后我一定好好工作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姚锦星常说,能够温暖一颗颗扭曲残缺的心灵,能够挽救一个个迷途失足的浪子重回正轨,她的内心是欣慰的、充实的。她用自身的光芒引导着特殊人员走回正确的道路,于法于理进行思想教育,用心用情进行心理疏导,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有的放矢,维护着辖区的安定和谐。
倾力普法,她是宣传队伍的“智多星”
“普法工作一定要接地气、有生气、入民心、有创新,才能让老百姓听得进,记得住。”这是姚锦星在向新来的后辈们传授普法经验。面对基层一线,姚锦星总能跟随法律热点话题,依托“法律八进”创新性的向干部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在大礼堂里,有她为“法律明白人”宣讲纠纷调解与土地政策的身影;在学校里,有她为同学们宣讲预防校园霸凌与自我保护知识的身影;在村湾屋场,有她向群众分发法律知识宣传册,解答法律疑问的身影;在大街小巷,有她拿着大喇叭播放法治录音的身影...不仅如此,姚锦星总会在第一时间抓住热点事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她总说趁热打铁效果才能又快又好,今年年初发生了几起家庭纠纷,为了防止家庭暴力事件出现,姚锦星立刻组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全镇的党员干部、妇女代表以及“法律明白人”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知识讲座。她以全国各地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为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家庭暴力的危害与正当维权的途径,通过问题讨论带动每一位干部和群众代表都参与到讲座的学习中来,让法律知识真正地被人们听得进、讲得出、做得到,“我们是将希望播散出去的人,只有宣传的对象都听懂了做到了,我们的宣传工作才算是真正的到位了。”她说。

这只是姚锦星开展的大大小小宣传活动中的一个缩影,姚锦星在法治宣传工作中,始终践行着“播种者”的理念,她将一条条干巴巴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有血有肉的案例,用别出心裁的方式向基层的干部群众们讲述着法律知识,让一颗颗闪光的法治种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
眼有星辰大海,心系灯火万家,所长姚锦星十几年如一日在基层默默耕耘。她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一次次调解走访中搭建起与群众的“连心桥”,在一次次的普法宣传中为群众铺就法治的“思维路”,她用一颗滚烫的真心和坚实的脚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与艰辛付出,诠释了什么才是一名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人。
(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