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首市团山寺司法所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田某与石首农业投资公司团山寺分公司就秦克湖渔场的土地占用补偿问题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自2023年以来,田某多次向秦克湖渔场要求补偿占用其田地的经济损失费,由于田某所被占用田地具体面积和相关依据缺失,秦克湖渔场人事变动频繁,双方在土地占用的具体细节和补偿金额上存在分歧,导致纠纷久拖未决,田某多次通过锁住秦克湖渔场大门,拦路等行为阻扰渔场经营,双方矛盾逐渐升级。

团山寺司法所田强了解情况后,联系团山寺镇平安办,迅速启动调解程序。一方面,积极走访,寻找历史资料和证人证言,梳理土地变迁脉络,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为双方分析利弊,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经过多轮的调解协商,2024年12月3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石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团山寺分公司在经营秦克湖渔场期间,每年给付田某1700元补偿款。这一调解结果既维护了田某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实现了双赢。
据悉,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司法所作为基层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和法治建设“桥头堡”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团山寺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筑牢平安稳定防线。
(田强 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