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一个统筹、四大职能” 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2020-06-17 07:02:26 来源: 点击: 0
司法行政机关重组后,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能进行了重大调整。司法部概括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即:统筹法治建设,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国(省、市、县)委员会是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国(省、市、县)办公室是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设在政府工作部门的常设办事机构。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的职能定位是:“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地方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应当发挥好规划、协调、指导、督察、考核等职能作用。
二是全面加强新时代行政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和高级法律顾问作用,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是牢牢地把握依法行政这个主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抓好“两法衔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加大行政复议办案力度,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切实强化刑事执法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履行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教扶助”三项任务,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确保特殊人群的安全稳定。要提高管理和矫治能力,确保戒毒场所的绝对安全。
五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积极构建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和专业调解委员会、司法鉴定、民商事仲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
六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打造“党建引领、法治统揽、智慧助力、文化培育、服务转型、保障有力”的六强司法所,构建上下贯通、纵横联络的基层人民调解和专业调解组织网络,打通司法行政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七是坚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动力。要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公证、仲裁体制机制改革,依照上级部署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体制机制改革,以改革促活力、促事业发展。
八是旗帜鲜明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准确把握好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推动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法治十堰、平安十堰建设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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