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姝蓓)为提高《荆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近日,荆门市司法局会同荆门市公安局组成立法调研组,在东宝区召开《荆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勇主持会议。
会上,荆门市公安局对《条例》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东宝区司法局、东宝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宝分局、东宝区交通运输局、东宝区消防救援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能及基层执法实践,对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会议还邀请电动自行车销售者、驾驶者、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快递公司、外卖配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业代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参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立法调研组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本次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议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力争出台一部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让荆门市电动自行车尽早“驶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