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老河口市以“探索推动法治督察‘三创三化’建设”改革事项被省司法厅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为契机,坚持把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为营商环境提供“硬核”法治护航。
注重目标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点定位、服务大局,聚焦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年度督察计划,有序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督察“回头看”。出台《老河口市法治督察与司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促进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方案》《老河口市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督察全链条提升。
加强部门联动,打通关键梗阻。与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立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收转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与法院、检察院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重点案件和问题线索,研究推进解决措施,通过发函督办、联合督察、重点约谈等多种形式,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及时化解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起,严格精准追责问责,形成监督合力,树立督察权威。
创新工作模式,提升督察质效。高标准选聘法治督察员,加强管理监督和培训,着力打造知识化、专业化、正规化的法治督察队伍,推动法治督察工作提质增效。督察方式灵活多样,综合运用“全面督察+专项督察+个案式督察”的手段,以“实地+书面+进驻式督察”的方式,“点线面”兼顾多维度开展“法治体检”,创新开展“轮回式督察”,把每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滚动列入下一轮督察重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老河口市将继续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法治建设中的督促推动作用,推动法治督察“三创三化”落到实处,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能。
(余艳玲 瞿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