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博 陈玲)为增强教师们的法治意识,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5月31日下午,官埠桥司法所联合官埠桥派出所、开成律师事务所在官埠中学组织开展从《民法典》角度解读校园霸凌法律责任专题培训课,旨在从《民法典》的角度深入解读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官埠中学二十余名教师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官埠桥司法所李所长针对学校老师在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中的角色和责任进行了讲解。他强调,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当积极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霸凌行为。同时,老师们还应当加强 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从源头上预防校园霸凌的发生。
随后,开成律师事务所葛律师从《民法典》的角度出发,详细解读了校园霸凌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她强调,校园霸凌行为往往涉及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侵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如果霸凌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将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培训后,教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深刻认识到了校园霸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在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中的职责和使命。
此次培训不仅增强了学校老师的法治意识,也为学校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下一步,官埠桥司法所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定期开展法治培训活动,为提升全镇法治建设水平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