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今年9月份以来,湖北省洪湖市司法局从青少年实际需求出发,做到普法内容为青少年所需、普法方式为青少年所喜、普法成效为青少年所赞,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和法治副校长,到30余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覆盖人数7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学生送上生动精彩的法治课堂。
新堤司法所负责人在洪湖市第二小学开展法治讲座

乌林镇司法所负责人在洪湖市第五小学开展法治讲座

大沙湖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大沙湖中心学校开展法治讲座

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刘律师在黄家口镇中心学校开展法治讲座
进校园,造氛围,全市推
在洪湖市第二小学,新堤司法所负责人从法的概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如何遵守法律三个方面为五年级全体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在洪湖市第五小学,乌林司法所负责人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述青少年如何防止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在滨湖办事处中心学校,洪湖市法律服务志愿者以虚拟人物“张三”的一天,为同学们讲解盗窃、抢劫等多发于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燕窝镇小学,燕窝司法所负责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禁毒、防范诈骗等内容,通过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讲解了潜伏在学生身边的危险有哪些;在大沙湖管理区中心学校,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解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原因、犯罪种类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知识;在螺山镇小学、黄家口镇中心学校,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刘律师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讲解了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受哪些保护、学校和家长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洪湖市司法局督查组在螺山镇就秋季开学安全工作与分管政法工作和教育工作的负责人面谈
查周边,排隐患,严管控
为贯彻落实荆州市秋季开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荆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8月28日,洪湖市司法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区街道)的秋季开学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与各乡镇(区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和教育工作的负责人面谈,对进一步加强全市秋季开学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要对涉校矛盾纠纷开展专项化解行动,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二是要对校园周边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两类人员进行摸排,根据摸排的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消除隐患风险;三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要求各地各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上好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提升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强配合,履职责,主作为
洪湖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坚持把法治副校长的选聘作为法治校园建设的有力抓手,积极配合洪湖市教育局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积极从司法行政系统中选聘25名工作人员在全市25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洪湖市司法局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神经末梢”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到学校。通过主动与所在辖区学校联络,及时了解学校法治需求,在普法宣传、依法治校、矛盾化解方面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刘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