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来亚 )4月13日,赤壁市新店司法所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来临之际,组织所属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教育活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即将迎来第八个国家安全日。
(新店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现场)
在集中教育活动中由新店司法所所长依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讲述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对国家安全工作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进行了说明,并对国家安全主要包括的政治、国土、军事、文化安全等16个领域作了讲解,列举了包括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企图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强调守卫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做到始终不受境内外不法分子的煽动、诱惑,时刻警惕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敢于向国家安全部门反映,同一切破坏社会安全稳定的行为作斗争。
会后社矫对象张某表示:“以前因为自己的愚昧,不懂法,导致犯了错误,对社会产生了危害,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心存敬畏,法律不仅是约束的条文,更是保护我们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