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至9日,黄梅县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公安、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利湖泊、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重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导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督导,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这次督导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规范制定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是否制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及“两轻一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等“四张清单”;
是否按照统一案例范本对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案例进行归统并形成案卷。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面:是否制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是否完成“两法衔接”及“双公示”工作,特别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是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实际落实;是否收集典型案例和建立台账或完成“三项制度”工作汇编。
(三)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方面:是否签订执法联动工作协议;
是否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协作执法案例。
督导组成员由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司法局抽调人员共同组成。
(汪晓红 北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