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名眼睛淤青、右手缠着绷带的中年妇女毛某,该女子讲述了她遭受家庭暴力的不幸遭遇。得知该女子今年43岁,十几年前她与丈夫郭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工作不顺,郭某经常借故对毛某进行谩骂,在一次两人发生争吵后,郭某对她拳打脚踢,从此开始了几年遭受家庭暴力的噩梦。今年7月,在郭某又一次家暴后,毛某逃出了家门,不敢再回家,目前郭某仍四处打听毛某下落,并不断骚扰其家人,无奈之下,毛某来武穴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武穴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湖北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办理该案件。
在接到指派后,刘律师及时向毛某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诉求并收集证据。因所住的房屋正面临着拆迁,担心经济利益受损,当事人暂不考虑起诉离婚。刘律师表示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但是针对当前郭某四处打听其下落,毛某有再次被家暴的现实危险,征得其同意后,刘律师为毛某起草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禁止郭某殴打、谩骂、威胁毛某。拿到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毛某对法律援助律师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人身安全保护令如同尚方宝剑一般,给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郭某予以了警示,有效地保护了毛某的人身安全。
(胡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