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切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8月5日下午,杏花乡举办全乡134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培训会上,杏花乡政法办专职副主任王峰同志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责进行了解读,对乡村“法律明白人”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当好“五员”即政策宣传员、民意信息员、法律服务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社会事务监督员,要带头做好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等工作。杏花乡司法所长乐迎利同志结合纠纷调解案例,围绕《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和如何调处以及常见农村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调解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湖北和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峰解读了《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财产继承等法律内容,并就实际情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参训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提高了培训实用性和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提高了乡村“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为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杏花乡将持续加强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和深度,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乐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