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司法所向当事人讲解人民调解协议权利和义务
“经历这么久我想明白了,原谅他们也是放过自己,我和家里人同意这个调解协议,我也不起诉了,毕竟下一代还要和睦相处。”7月24日,在历经半年的多元调解下,罗田县司法局平湖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亲兄弟之间因拆除围墙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平湖乡沙塘角村八组,胡氏兄弟两家人在毗邻而居,虽是亲兄弟,但一直以来因为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后来弟弟胡某贵在两家边界处建起了一堵墙,隔断了长久的争吵,也隔断了兄弟两的亲情,也堵塞了哥哥胡某耀一家出行通道,让两家本就紧张的关系更是火上加油。
2022年1月12日,老三胡某耀联合其他兄弟等人强行拆除公共边界围墙发生纠纷,引发兄弟多人肢体冲突,弟弟胡某贵被打成轻微伤住进了医院,住院13天花费医药费用共计1万多元。派出所出警后对胡某耀、胡某红兄弟处以治安罚款,胡某贵认为处罚太轻,明显属于偏袒对方,于是到县司法局就该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其后胡某贵夫妻还多次找到平湖乡政府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对老三、老五重新从重处罚,并赔付人身损害费用,经多次调解未果。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彭建坤到村主持调解工作
县司法局和平湖乡政府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考虑到属于兄弟之间矛盾纠纷,如简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胡某贵对自身人身损害赔偿诉求只能另外通过民事诉讼,不利于彻底决绝问题,可能会造成彼此之间的怨恨进一步加深,进而会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维护家庭和谐,多次召开研判会商讨调解办法,决定“双管齐下”来化解矛盾纠纷:在通过行政复议解决治安处罚争议的同时,民事赔偿部分由平湖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来妥善解决。
平湖司法所组织当事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5月26日上午,平湖司法所会同乡综治办有关同志赶到沙塘角村对该案件进行调解。在村部,胡某贵夫妻提起当天发生的事情,情绪异常激动,矛头直指老三、老五、老七,现场火药味十足。为尽快稳住当事人情绪,平湖司法所负责人姜畔没有直奔主题谈赔偿,而是拉家常一般,向兄弟几人了解各自家庭情况,从生产生活到子女入学,从成长经历谈到成家立业,在谈话之间引导当事人重拾儿时情谊,感悟父母恩情、体谅各自不易。谈话间当事人渐渐消除了抵触情绪,在司法所人员亲情感召和耐心调解下,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
平湖司法所、乡综治办趁热打铁,三次组织原、被告背靠背调解,在双方证据已经巩固和认定的情况下,又再次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耐心进行法律释明的同时,从双方的不同角度进行思想上的疏导,最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均认识到了各自行为在法律上存在的不妥之处,案外人老七本着兄弟情义,代为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胡某贵亦同意维持被拆除的围墙现状,承诺不再修建围墙,最终双方当场签下和解协议书,并承诺以后会和睦相处。
至此,该起长达半年之久的兄弟恩怨得以化解,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既维护了亲情,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正所谓:兄弟原本同根生,奈何砌墙起纷争,人民调解促和谐,春风化雨续亲情。
今年以来,平湖司法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解民忧、暖民心,切实将矛盾吸附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大提升,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姜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