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对法治的信心。”
2022年以来,鄂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率先喊出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口号,按照一年促规范、两年见提升、三年抓巩固的总体思路,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市行政执法品质三年行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提供“鄂州经验”、贡献“鄂州样本”。
图为鄂州市率先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一、立足长治长效,高起点谋篇布局
(一)深化思想认识。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鄂州市司法局充分认识到开展行政执法品质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行政执法品质提升行动,有利于破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难题,有利于补齐行政执法工作短板和不足,有利于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司法部已发文征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计划(2022-2024年)意见,开展行政执法品质提升行动也是落实上级精神的必然要求。
图为鄂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方勇带队到市司法局调研,鄂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峰汇报相关工作
(二)充分调研论证。2022年初,鄂州市司法局创新启动了《鄂州市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成立《方案》起草专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最新部署、最新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克服鄂州市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近一个月等困难,形成了《方案(初稿)》。先后2次书面向40余家市直主要执法部门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收集到意见建议等70余条,第一时间阅研司法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反复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图为2022年3月29日,鄂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区、街道三级执法部门14家单位参加座谈
(三)高位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得到了鄂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由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方案》,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鄂州市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方案》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紧盯痛点堵点,高质量编制方案
(一)聚焦执法问题短板。鄂州市司法局灵活采取问卷调查、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企业座谈等方式,认真梳理、准确研判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能力不够强,权责不够清、效能不够明、监督不够硬、形象不够好等问题和不足,聚焦补齐短板,有针对性提出了“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权责明晰、建立行政执法效能评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刚性约束、提升行政执法形象”5项主要任务,“探索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指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21项具体措施,力争做到精准发力,实现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明晰执法品质目标。《方案》提出行政执法品质提升的四个目标:一是行政执法制度健全完善,结合本地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特点,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办法和程序规定等,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普遍提高,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动态管理、岗位练兵,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三是行政执法效能明显增强,深入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权责不明、履责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大力构建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实施行政执法效能评价考核,加快数字赋能,推进行政执法精准监督;四是行政执法形象显著提升,大力推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选树一批行政执法标杆,总结出更多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典型,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探索执法监督前沿。《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等文件都提出建立行政执法效能评价制度,效能评价是一种更全面的监督,对提升执法效能具有极大推进作用,然而在实践中各地缺乏有效探索,鄂州市以执法履职率、正确率、满意率三个维度,率先对实行行政执法效能评价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以监管履行率、执法质量、社会满意度为核心要素的行政执法效能评价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履职水平的提升。司法行政部门每年负责汇总同级行政执法单位上年度监管履行率、执法质量、社会满意度情况,形成本地行政执法效能评价报告。
三、致力靶向施策,高水平落实执法要求
(一)注重重点领域。《方案》聚焦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执法领域,大力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暴力执法、逐力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文明问题。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落实“两轻两免”清单制度,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市场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两轻两免”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在行政执法领域探索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研究制定执法正面清单,积极探索更多使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注重薄弱环节。《方案》紧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对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实现“三项制度”在市区乡全面覆盖。以区级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为重点,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导检查,以督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紧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赋权街道执法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索建立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积极研究解决各类执法争议,确保执法监管无死角。各相关单位分类量身定制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对取消和下放的许可事项,逐项制定监管措施。跨部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制定公布行政执法目录,建立与监管主体单位的执法衔接机制,确保执法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
(三)注重选树典型。《方案》着眼于大力加强行政执法文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业伦理教育,挖掘和培育一批文明执法优秀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执法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展现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着眼于大力打造行政执法示范点,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突出示范引领,在主要执法领域,分别建立示范样板点,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紧扣真督实察,高要求检视执法品质
(一)强化执法监督。《方案》着力于强化执法监督的刚性制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创新执法协调监督方式,做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公职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参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规范立案、调查取证、集体研究、依法送达移送等程序和文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推动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对有关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方案》落实评估制度,视情从成员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督导专班,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察相结合,适时通报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行政执法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2024年底前,将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方案》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组织落实有力、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显著的地方,给予表彰奖励;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方案》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作为对各地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内容。将落实《方案》同鄂州市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有机结合,纳入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具体内容,作为执法单位提升工作效能的实效依据。
五、坚持实干笃行,高标准推进落实
图为邀请鄂州市人大机关、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10名法制专家,组建案卷评查组,集中评查案卷
(一)率先实施凝聚合力。《方案》在全省率先印发后,各地各单位快速反应,按照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分级负责和条线督导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启动该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了开展行政执法品质提升行动的强大声势。鄂州市委编办牵头带队到市城管委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出现的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32家市直区直执法部门积极参与,10名专业法制工作者大力支持,高标准开展了2022年涉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等单位,积极研究解决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监管有关问题,制发了《鄂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监管的实施办法》。
图为鄂州市纪委监委机关、鄂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协作工作的通知》
(二)健全机制持续蓄力。为加快《方案》推进,鄂州市及时制发了配套文件。鄂州市纪委监委机关、鄂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协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违反法定程序,野蛮、粗暴执法的”等12项移送问题线索范围,对移送时限、移送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移送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健全了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鄂州市优化办、鄂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鄂州市包容审慎监管“两轻两免”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包含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涉及轻微违法行为282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涉及违法行为290项、免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涉及违法行为11项,涵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22个行政执法领域,明确了适用条件及自由裁量权幅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
图为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收到执法监督建议书后,主动到市司法局说明情况,探讨噪音、油烟污染监管事宜
(三)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是法规规章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责,鄂州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定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成功打造了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小程序,通过微信平台搜索“鄂州行政执法监督”即可一键关注,该小程序集行政执法证件查询、行政执法能力测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违法投诉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姓名即可查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单位等信息,同时,可以在线举报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始终保持对民生领域执法问题的高度关注,对在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等重点执法领域长期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以来,相关执法部门在噪音、油烟污染治理等领域长期未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等问题,及时跟进,发出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4份,有效遏制了执法不作为行为,维护了群众权益。
(刘晓峰 董成家 杨明华 江细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