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蕲春县司法局立足工作职能,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常见问题,采取多种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全方位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一、实施精准普法,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一是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辟了青少年法治乐园,设置法治小火车、法治铅笔、法治小板凳等适宜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元素,为我县青少年提供了首个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阵地;二是组织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品牌专项活动。为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普法清单,通过走进学校举办法治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三是组织专人收集、编写、制作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讲稿(PPT)5份,利用抖音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宣传,目前已发布未成年人普法抖音作品4期。近期,县司法局刘河司法所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八里湖司法所走进八里湖实验学校、管窑司法所走进南征中学,开展“平安校园与法同行”法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八年级于老师说:“听了报告,很受启发,校园欺凌我现在知道怎么处置、如何防范”。六年级李同学说:“发生校园欺凌现象,我不围观不起哄,要及时报告老师,我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同时,县司法局编写并印刷“民法典进校园”读本2000余册,免费发放到全县15个乡镇,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9场次,受教育师生4000余人,从小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二、构建服务网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城乡全覆盖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未成年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三、优化工作流程,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
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快速审批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申请即受理”的“即办式”援助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根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工作特点,开展私密谈话,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辩护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指派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律师办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县司法局共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
四、注重教育转化,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抓好未成年人群体社区矫正及教育帮扶工作,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未成年人入矫宣告、解除宣告、奖惩训诫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结合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加强与学校、村(社区)、家庭沟通联系,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法律常识、心理矫治”教育。我县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中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2名,且该2名社区矫正对象均为犯罪时未成年,现均已成年。其中1名社区矫正对象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入矫后,为其成立了矫正小组,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对其进行手机定位,每月与其见面4次,进行个别教育和个别劳动。为帮助其矫正改造,积极探索他的兴趣与特长,给予其就业指导和帮助。另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期限自2022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因其目前是在校大学生,为确保其学业不受影响,我局为其办理赴异地求学审批,将其辅导员列入矫正小组,由其辅导员及时掌握詹某在校期间的思想活动状况,并及时向我局进行反馈。詹某每月返回蕲春,到我局社矫办和司法所报到,上交本月思想汇报及自学笔记,思想状况及精神面貌均有较大的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举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胡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