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与大垸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行5人,来到石首市天鹅洲开发区沙口村,对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
席某是大垸司法所辖区内,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由于患有严重风湿性关节炎,致使出行不便,无法正常办理入矫报到和入矫宣告手续。为严把入矫第一关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石首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经多方了解,决定对席某进行入户入矫宣告。
在席某家中,工作人员现场为席某办理了入矫报到手续,并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席某的家庭、生产生活、思想情况。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李新红对其进行入矫谈话,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强调在刑意识,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真要,从而强化自觉服从司法所日常监管的意识,为开展后期的监管和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此次入户入矫宣告,使新入矫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对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入矫,增强服刑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潘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