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工伤赔付标准意见不一致,争议了一年的时间,感谢县司法局、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帮我化解了纠纷”!近日,当事人聂先生在收到剩余工伤赔付款13万元后,对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赏。
这起工伤案件还要追溯到2021年4月,聂先生在罗田某汽配公司工作过程中,被传送带绞伤造成伤残,其后被认定为工伤,但双方对工伤赔付标准意见不统一,争议了近一年的时间,赔偿款始终没有到位,聂先生们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家属于是向县人民调解中心提起调解申请。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企关系。2022年4月18日,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调解服务中心送法入企,将“调解室”开到了用人单位——罗田县某汽配有限公司,为该汽配公司普法讲法,以案释法。调解员还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以“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龚炳江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汽配公司一次性支付聂先生62万元工伤赔偿款,除去前期已支付的款项,汽配公司立即将剩余的13万元支付给申请人聂先生,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据了解,罗田县司法局、县人民调解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企业劳动用工环境,为优化罗田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建强专业化调解服务队伍,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全力服务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赢。
(姜畔 赵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