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穴法院裁定认可武穴市某医化有限公司破产和解协议并终止破产和解程序,为原本已经濒临破产的公司,带来了一线生机。这也是武穴法院审结的首例破产和解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用时不到三个月。
武穴市某医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有机化学原料的生产销售企业,因股东之间长期难以化解的矛盾,陷入无休止的诉讼,导致公司停产多年,后该公司股东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清算。经我院指定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审查,该公司已资不抵债,2021年12月31日,我院依法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
受理该案后,我院依据省高院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试行)》,简化破产审理程序,力求将该案快速、妥善审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法,企业申请清算,按程序直接推进只能宣告破产。但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该公司原本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走到如今的破产境地仅仅是因为股东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迅速调整审判思路,发挥让企业新生的破产保护理念,积极引导企业股东化解矛盾,共同推进和解工作,解决企业的财务困境。最终,各股东放下了思想包袱,召开了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继续存续。随后该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我院经审查后于2022年2月14日裁定和解,并予以公告。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全体债权人一致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的决议,该和解协议经武穴法院裁定认可,并已履行完毕,和解程序终止,该公司股东亦撤回了清算申请。
武穴法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和解程序,力促破产案件和解成功,使企业重获新生,为今后审理破产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行使司法职能,主动创新作为,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高效审理破产案件,为困境企业解难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雷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