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法院民一庭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开庭,突破空间限制,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7天,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下“加速键”!
1月19日,某生态科技公司向某玻璃制品公司订购100ML品鉴酒瓶2020个及礼盒34套。当天,该生态科技公司付清货款6122元,并约定运费由自己承担。下午,某玻璃制品公司将货物发出,并告知该生态科技公司运费需1520元。该生态科技公司与物流公司沟通后得知运费仅为723元,后某玻璃制品公司以某生态科技公司向物流公司投诉为由召回该批货物。1月24日,该生态科技公司起诉至蕲春法院,
要求某玻璃制品公司返还货款、运费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王文胜秉承涉企案件“快审快结”的理念,迅速联系双方企业沟通案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在征得双方企业同意后,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庭前调解。经调解,双方对订购的货物及金额均无异议,原告仅就货物未按约定运输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与被告一时争执不下。
王文胜耐心释法析理,劝导双方换位思考,诚信经营方能维护长久合作关系。最终,双方企业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通过电子签名确认调解协议。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7天,是在线诉讼“云庭审”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具体表现。接下来,蕲春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孙莹 徐倩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