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某消防支队的一名消防员,在此谨向罗田县人民法院河铺人民法庭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近日,当事人杨某将一封情真意切的亲笔感谢信邮寄到河铺人民法庭。
原告杨某想通过参加全国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能等级考试来提升自己,在网络上搜索相关培训班时与被告张某结识。在张某向其介绍培训课程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张某支付培训费共计3980元。后因多种原因,培训班无法正常开展,杨某遂多次要求张某返还其所缴全部培训费用无果,因此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徐金烽及时主动与杨某沟通,了解案情,从杨某处取得张某的联系方式后,当即通过电话向张某询问具体情况,并严肃告知张某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几番释法明理,张某最终同意将3980元的培训费全数退还给杨某。同时,承办法官徐金烽耐心告知杨某,选择网络培训课程要注重甄别,多方了解后再报名,避免上当。对于承办法官语重心长的劝导,杨某虚心接受,并表示衷心感谢。最终,该案以被告张某向杨某退还全部培训费用,杨某撤诉结案。
“在案件办理中,你们没有因标的小而表现出丝毫懈怠,而是不懈致力于沟通,调解,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封手写数百字的感谢信,饱含着满满的感激之情,道出了一名消防员的真实心声,也是对法官的高度认可。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罗田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依法办案、主动作为,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各种纠纷消化在诉前,解决在根源,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方展 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