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黄梅法院五祖法庭走进杉木乡朱穴村委会,就两起以该村委会为被告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展开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着力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积极推进辖区“法治乡村”建设。
该两起案件是由朱穴村委会基础项目建设引发的纠纷。2018年至2019年期间,原告湖北某建筑公司、原告涂某分别与被告朱穴村委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湖北某建筑公司负责该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涂某负责该村“新建围墙”和“百姓大舞台”工程项目建设。在这两项工程项目竣工且正常投入使用后,朱穴村委会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经多次催讨未果,湖北某建筑公司、涂某遂分别将朱穴村委会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案因复杂,在该村影响较大,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五祖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立即着手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这两起案件,将法庭“搬进”村委会,“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将普法教育工作融入审判职能中,结合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该村委会委员、旁听群众进行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五祖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让基层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尤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