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孝昌法院逐步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狠抓信访当事人息访息诉工作,稳妥地办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户”,信访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当事人因不明白法律规定、不理解证据规则而信访的现象时有发生,该院实行判后释明制度,这一现象得到有效解决。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人员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同时,还就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诉讼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
院信访接待中心的成立,及时解答来访群众的疑难问题,告之解决途径,降低和消除来访群众的对立情绪,把好来访的第一道关口。
每周院长接待日,当事人可直接向院长反映问题。能即时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作出说明,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答复。
对于首次来信来访的,一律由原承办合议庭或承办法官处理,立案庭人员参与。当事人仍不服的,由立案庭会同审监庭或审判委员会进行集体会诊给予答复,及时熄灭信访苗头。
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在判决后由专人定期回访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做好倾听解释工作。院领导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预防信访问题发生。
3年来,孝昌法院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82件,接待涉诉信访群众500余人次,及时化解信访苗头20余起,息诉息访老户9件,信访工作居全市法院先进行列,率先在全市法院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
(汪新元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