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使矛盾纠纷更易化解。‘出庭’又‘出声’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也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22日,孝昌法院行政庭庭长叶幼文如是说。
早在2017年孝昌县周巷镇新民碎石场诉孝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中,县长胡斌(现书记)“出庭又出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班子成员及县直主要行政机关“一把手”80余人参与了旁听。据悉,这只是孝昌法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的一个缩影。县长首次出庭应诉,自此打破了该院以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零的尴尬局面。
此后,为加强和规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该院出台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凡涉及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分管副职出庭应诉。同时,该院定期每月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及表现通报给县政府办,作为县政府对县直部门、乡镇年度绩效依法行政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针对行政首长庭前“无备”、庭中“无声”的情况,孝昌法院积极推动成立了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构建起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庭前、庭中、庭后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庭前,联络行政机关出庭的相关领导,促使出庭者庭前主动熟悉案情;庭中,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都要发言,并对其发言进行单独标记;庭后,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对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各类不当行为建议整改,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该院为适应改革形势,此后不断升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此外,该院行政庭法官还定期应邀前往国土、住建局、工商等行政机关,结合审判实例讲授法律知识和出庭应诉的方法、技巧。同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现场,切实助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素养和出庭应诉的能力。
据介绍,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8件,全部审结,经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案件52件,其中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均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达100%。去年孝昌法院被湖北省政府和湖北省高院联合表彰为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是孝感法院系统唯一被表彰单位。
(汪新元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