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孝昌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平等服务,坚持提速降本,坚持法治原则,不断创新方法,实行特别监督,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孝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被授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突出单位。
搭建服务平台。为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与孝昌县工商联联合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大讲坛活动,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严格落实“一企业一法官”工作要求,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法律需求,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积极引导企业在法律制度的范围内谋发展。2021年11月6日,法院与孝昌县政府、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座谈会,邀请武汉大学、中南政法大学教授、武汉东西湖区法院、市中院和全市法院破产资深法官参加座谈。
完善诚信体系。贯彻执行《孝昌县企业维权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细则,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和人身财产权,坚持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执行案件,全力以赴执结胜诉企业的案件。对企业执行中确有不诚信行为的,督促整改,屡教不改的,充分运用失信惩戒相关措施。
加强法律引导。针对案件审理、走访调研发现的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或风险提示书。先后对20余家民营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内容涵盖了合同效力审查、权利义务提示、规范用工制度等方面,得到相关企业的采纳,有效促进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规范化,帮助企业提高了规避风险、自我保护的能力。
维护合法权益。重点打击集资诈骗、“套路贷"、电信诈骗等三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金融、财税、资本市场民生领域经济犯罪。依法加快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及时摸排、梳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畅通办案协作渠道;与相关单位共同落实维稳工作措施,切实维护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
营造和谐环境。妥善审执涉及重点领域的民商事案件,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对涉及重点项目企业的纠纷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切实把诉讼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孝昌法院共在各类企业中设立审判联系点23个,在全县建筑业协会、餐饮商会等7个社团组织和惠洋电机、鸿翔农业等10多家重点民营、台资、外资企业建立联系点,密切关注辖区内、行业内重点企业的破产纠纷案件。近年来孝昌法院借助“司法之手”,通过破产重整、诉讼和解、指导重组等法律手段,挽救濒临倒闭企业5家,涉及职工500余人。
(汪新元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