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石佛寺司法所协助石佛寺镇政府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早在2019年11月,石佛寺镇某一商业住宅小区开发商向湖北某某建筑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了两台升降机,但由于疫情及资金紧张导致整体工程较长时间停工烂尾,两台升降机闲置,石佛寺镇人民政府为了盘活楼盘,通过招商引资,由一名武汉籍开发商接手。现开发商与升降机租赁公司就升降机租金清算问题发生纠纷,导致项目停滞。石佛寺镇政府以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立即指派石佛寺司法所黄玉华协助处理,推进项目正常运行。
石佛寺司法所所长黄玉华接到任务后,立即实地走访此事件相关人员,收集双方当事人资料,核实完基本情况后,组织开发商、租赁公司当事人进行调解。黄玉华从法理、情理着手耐心讲解租赁费结算的法律知识,希望双方从共同利益出发,妥善解决纠纷。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共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30万元,协议签订之日先支付10万元,余欠20万元,后两个月每月支付10万元,该小区现场升降机由租赁公司方在协议生效后拆除。一场租赁合同纠纷到此圆满解决,石佛寺司法所有效维护了招商引资企业的权利,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黄玉华)